当我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我只会哭和睡。我饿了就哭、拉了也哭、寂寞想要抱了还哭。哭是我唯一的“表演”技巧。随后,我长大了一点儿,为了让父母给我买好吃的,我会做一场大戏,哭闹不休满地打滚,这是我表达自己“情绪”试图满足某种欲|望的办法。当然,我“不恰当”的表演得到了一顿鞭子,此后我掌握了一种新技能——“讨好卖乖”。
在学校,为了得到老师的赞扬,会装出很乖巧的样子;为了能和同学打成一片,学会了表现自己的“大方”把零食分给大家吃;为了受到别人的喜爱,学会了如何去表现自己的“风趣幽默”;为了引起男孩子的重视,学会了装模作样故作姿态;为了获得女人的好感,又学会了标榜自己“套马汉子你威武雄壮”的女汉子操行。
但这种种的表现,真的是“我”吗?偶尔我也会这么问自己,但对于这个问题,我不会去想太深,毕竟,经过二十八年的磨练,我终于找到了一种属于我自己的“常态”,我用这种姿态在生活中获得了一部分人的认可。这就是我,刘欣杨的“性格”。
吴主任曾经说过,每个活着的人都是“演员”,我们在生活中寻找着“表演”自己最佳的方式,根据每个人经历、遭遇的不同,最终,我们被生活磨砺,形成了有别于他人的独特心理面貌,塑造了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而在我们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姿态”之前,我们一直在尝试着模仿别人。有些小姑娘会模仿电视剧或小说中女主角的言行,但这种言行可能并不适用于我们自身,于是,在某一个时期,我们无病呻吟、做作、矫情,当我们逐渐成长,越来越了解这个社会,我们会嘲笑自己从前那些不恰当的表演,找到适合自己的最佳表演方式。
“表演型人格障碍”患者,是一群还没有找到自己“姿态”的人,她们模仿一些桥断里的东西,用不适合自己的方法来表现自己,希望获得他人关注。这就像一个人穿着不合适自己的衣服,他走到大街上得意洋洋希望获得别人的称赞,却得到了所有人的嘲笑。
我读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一位姓郁女孩子,长得白白胖胖。她的同桌是一个长相英俊的男生,她想获得这个男生的关注。于是,她对他说:“王昆,借一下你的涂改液。”只是这么一句话而已,有时候她说得含情脉脉;有时候她说得眼泪汪汪;有时候则调皮可爱,机灵地眨巴着她的大眼睛。
我经常跟王昆以及一竿子男生打篮球,有一次我听王昆说起同桌这位姓郁的女孩子,他说:“受不了啊,整个一神经病!你借涂改液就借涂改液,干嘛把话说得那么恶心。我觉得她电视剧看多了,还以为自己是电视剧主角呢,学人眨什么眼睛啊,红眼病吗?!”
郁同学偶尔会在课间伏案看书,她看普希金的诗集。当风吹动了她的书页,她瞬间化身为林黛玉,望着风儿微笑道:“风儿不识字,为何翻我书?”
我估计郁同学当时的自我感觉肯定很好,但她并不知道,我们后面那一排人全都笑得跟筛糠似的。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班草刘川从郁同学身边走过,她忽然抬起头,惊讶地“啊”了一声,瞪大了眼睛看着刘川,一脸地天真无邪。刘川一路抖着进了男厕所,刚进厕所就抱着肚子蹲下,哈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郁同学也经常会在午休时四十五度角望天,一半明媚一半忧伤。但没人理她。她很无趣,就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哀伤地啜泣。我看不下去,走上前问郁同学:“你怎么了?遇上什么事了?你说出来听听呗?”郁同学用一种哀伤心死的眼神望着我,强忍住眼泪,倔强地回答:“没什么。”我碰了一鼻子灰,此后,她再怎么抽搐、啜泣我都不理了。班上也没人理会她,直到毕业。
在我读大专军训期间,也有这么一位爱好表演的同学。军训时我们住二十五人的大寝室,每天晚上,这位同学睡觉前会脱光全身的衣服,她用一条被单裹在自己的胸前,露出性|感的锁骨和白皙的肩膀,这估计这是在模仿古代宫廷电视剧里嫔妃侍寝的场面,别人暗地里笑话她,她自己却觉得挺美。有一天晚上,当她脱了衣服刚把自己裹好躺下,我们那位男教官居然跑到女寝室来交代事情。当时,这女孩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一副既惊讶又娇羞等待宠幸的表情,她旁边一群女生全强忍着笑后背轻颤。后来,教官交代事情交代到了一半,大约是用“眼角余光”瞥到了躺在下铺的她,立刻红着脸跑出了女寝室。这事儿,在我们军训期间,也成了大家茶余饭后消遣的话题。
看起来,女性似乎比男性更热衷于“表演”,但“表演”并不是女人的专利。在我大学的时候,班里有个男孩子很喜欢穿白衬衫,并且他穿白衬衫的时候从来不系上面的四颗纽扣。他大概认为“胸怀坦荡”是一种很爷们儿的行为。每次从女生旁边走过,他都喜欢抖一下自己衬衫的领子。女生看着他那模样,十分无语。
有一次上课前,这个男生在女孩子面前抖衣领的模样被我们一位男老师瞧见了。他冲那名男生勾了勾手指,然后说:“你有胸毛吗?没有?那就把衣领扣上,别拿着一副排骨在别人眼皮底下晃。”
闻得此言,该男生大受打击,自认长不出胸毛的他,衣领的纽扣再也没有松过。他不知道从哪捡来一副银色框架眼镜戴上,从此走上了斯文败类的道路。
当然,光说别人是不对的。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我可以肯定,每一个人都演过那么几出让人啼笑皆非的“蛇精”剧。在我高中的时候,曾经跑去剪了个板寸头,额前留了大约十厘米长的一撮毛。每天下课,我会用美宝莲的滚珠染发液将这几根毛涂成“火焰红”。当我走到学校门口下坡那段路的时候,看见前面来人,我抖动一下书包,咬住上嘴皮,猛吹一口气,我额前那撮毛立刻“飘逸”起来,我认为自己真是酷(傻)毙了。
十几岁的孩子,因为还没找到合适自己的“姿态”,“表演性人格”突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当我们找到自己在这个社会里的定位,就会逐渐摒弃那些不合适自己的表演行为,融入社会、融入生活。然而,当一个人过了二十五岁、三十岁、四十岁,依然使用着不符合自己身份、状态的行为来表现自己,那就真叫悲剧了。他们在生活中卖力演出,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同,他们的社会交际活动因此大受影响,身边的人都认为他们“神经病”、“装逼”、“假”,他们内心十分痛苦,只得更加卖力地地去“表演”,这样的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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