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门口张望,见小梅还低着头说电话,林志光朝她招招手,没看见,只得走了过去。
一抬头,看见他就在面前,小梅忙把手机按了,神色很慌张。
“你怎么出来了?”
“吃了饭再说吧!”
“我同学,最要好的同学,要我现在就过去,我说,还没吃饭。她要我吃完饭马上赶过去。”
林志光说:“那就快点吃吧!”
他们点的是一人一个煲仔饭,小梅嫌多,说她吃不完,另用碗盛,只盛了一小碗,随便扒了几口,就不动筷子了。
“你怎么吃那么少?”
“我已经饱了。”
林志光记得,上次,梅县长约他们一起吃饭,小梅能吃一碗,而且,还吃了不少菜。
“是不是不合口味。”
“我平时就吃这么少的。”
“再多吃一点。”林志光再往她碗里勺。
“不吃了,我得走了。”小梅说,“不好意思要我同学等我。”
林志光心里很不爽,想既然那么急,何必又来电话一起吃晚饭呢?
天还没完全黑,有的街灯还没亮。
“你们几点散?我给你电话。”
“说不准的,你还是别给我电话了,太吵,我怕听不见。”
老板娘在后面笑着说:“光仔,你还没埋单呢!”
林志光没好气地说:“我还没走。”
看着小梅消失的背影,心里空荡荡的。
“没吃完,她怎么走了?”见林志光一个人回来,老板娘问。
“她有急事。”
老板娘却神秘地说:“光仔,你要多个心眼,现在的女孩子鬼机灵,一脚踏两船,踏三船的都有。”
“说什么你?”
“我知道你不爱听,但我还是要说。”老板娘凑过来,坐在小梅刚才坐的位置,“她在外面打电话的时候,你没看见,又说又笑的,肯定是跟男人煲电话粥。”
“我说过,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你为什么总往那边想?搞得她都不好意思了,不走才怪呢!”林志光把责任都推到老板娘身上,“没见有你那么八卦的。”
“你怎么说起我来了?她一脚踏两船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教她的!”
林志光站了起来,大声说:“埋单,多少钱?”
老板娘嘻嘻笑,说:“发那么大火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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