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身躯,一周过去他体内的魔法能量已经空前强大,但魔戒中依旧有魔力可以抽取。
对此,张尘当然知道有端倪。
“魔戒上的纹路在热量下显现,索伦就能感应到魔戒的存在,是想凭着对魔戒的感应找到我吗?”
索伦感应到魔戒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持戒者戴上魔戒,第二种就是触发魔戒上的阵法。
这样一想,估计索伦的仆从已经在赶来的路上。
张尘吐了吐蛇信,而后粘稠的胃酸包裹着一枚金色的戒指从嘴里吐了出来,没有得到隐身的能力让他有些失望,可想到最近偷取的魔法能量,失望也就烟消云散。
隐身的能力归功于魔戒上的魔法阵,与魔力本身无关,哪怕他能将至尊魔戒给消化掉,也是无法得到能力的,他能获得的唯有庞大的魔力。
魔法能量带给他的好处有很多,例如让他身躯暴涨,起码暴涨了几圈,各方面素质也在魔力的滋润下不断提高。
张尘估测不出自己的准确数据,但也有个大概,直径估摸着在5米左右,体长起码达到了90米,仅仅鳞片已经不能算出他的防御力,因为他能运用魔法屏障。
“现在有魔力就够了,而且我也开发出了新的杀招,继续守着戒指不放,等来的绝对是索伦的仆从,得不偿失,一口气吃成胖子肯定会撑死,我现在应该蛰伏,尽快习惯体内的魔力。”
至尊魔戒的诱惑很少有人能抵挡,唯独他除外,魔戒的诱惑确实很吸引他,可谁让他戴不上,戴不上留着又有什么用,而且他也舍不得给其他人用。
至尊魔戒是双刃剑,留着早晚会反噬他。
“既然如此,让我看看是否真的有主角光环这一类东西。”
原著中,主角比尔博巴金斯与矮人族前往伊鲁伯的途中,经过哥布林镇的迷雾山脉中的安度因河,正巧遇到了携带至尊魔戒的史麦戈。
可现在,史麦戈被哥布林宰了,魔戒也到了张尘手中。
如果真的有主角光环一说,那么比尔博巴金斯无论如何都能获得魔戒,反正他已经觉得至尊魔戒有点烫手,倒不如留在这里,爱谁谁拿。
瞥眼了地上的纹路暗淡下去的魔戒,张尘晃了晃灵活的蛇尾,转身钻出洞窟。
洞窟的开凿在两天前就已经结束,洞窟属于张尘的地盘,没有他的命令或者紧急的事情谁都进不去,魔戒摆在这里很安全。
清光似水,圆月高悬。
此时,洞窟外已经围满了手持武器,凶神恶煞的哥布林,在哥布林的中间正跪着一名三四米高,体型魁梧的生命。
食人魔。
看到食人魔的第一眼,张尘就认了出来,书籍中有关于食人魔的介绍。顾名思义,食人魔吃人,经常劫掠村庄抓人类填饱肚子,且喜欢晚上行动,一旦遇到阳光就会变成石像。
瞥了眼食人魔,又瞧了眼地上几具哥布林的尸体,张尘竖瞳里没有怜悯,就连哥布林本身都不悲伤,他有什么好悲伤的。
这些丧命的哥布林,估计明早就会被同胞煮成各种口味的肉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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