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过一位沉浸女人之道的大师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一个并不成功的男人最幸福的时刻,并不是在你有钱的时候有过多少女人,而是在你住进病房之后,有多少个不是为了钱而来看你的女人。
这话林凡很久以前看到的时候,当时还很费解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然而现在林凡却是明白了这位大师的意思。
有过经验的人都知道,当昏迷过后,在病床上醒过来的时候,能够有几个不是自己的亲戚来看自己,那是一种很幸福的感觉,很轻易的就能够让人的内心满足起来。
雪雅和李蒙是最先来到的,虽然两人之间的气氛看起来有点不对劲,但林凡是非常满足的,本就是虚弱的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再加上又被叶孤帆给吓了一下,林凡那颗因虚弱受惊而有些慌张的小心脏,在很快的时间里被李蒙和雪雅的出现而稳定了下来。
“蒙姐,你的本名是小萌货的那个萌吧?恩,一定是这样的,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小萌货的萌,蒙姐,好可爱的感觉哦~”
“我是个军人,军人不存在什么小萌货或者可爱,那些都是你们这些弱不禁风的学生妹子才有的东西。”
“还好啦,林凡是知道的,不久前我们一起同生共死共患难的时候,我也不算是弱不禁风的啦~”
“同生共死?”李蒙脸上原本略显严肃的神情突然一僵,脸色比刚才还要难看许多,看似随意的抬起头一问,却是能够从李蒙眼中的余光里看出些许认真。
“对啊,当时我和林凡被人追杀,又是锋利无比的扑克牌又是高射炮的,到最后我和林凡躲进了山洞里几天的时间,才逃过了追杀,好危险的呢~”
“这算什么,就在几天前林凡还曾经和我在万鹏商场那边被一群黑帮不法分子围堵,差一点就被抓去…”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一向很成熟稳重的李蒙张嘴就说出了这些,而且差一点就说出了那天的真实情况,然而话到嘴边李蒙却是硬生生的噎了回去:“恩…差一点我和林凡就都有生命危险了,太危险了当时的情况。”
“还好吧,那天我和林凡落难在山洞里的时候,林凡昏迷之后,身体非常的凉,再加上那时候刚刚入春,正是很冷的时候,萌萌姐,你是不知道那天昏迷中的林凡冷的哆嗦成什么样,要不是我抱着他睡了一晚,恐怕林凡当时能冻死。”眼看李蒙脸上的表情骤然剧变着,雪雅脸上很恰到好处的升起了一抹红晕,语气很是娇羞的继续说道:“萌萌姐,你是不知道第二天的早上,林凡竟然在昏迷中对我…”
“哦?是吗?几天前我和林凡被堵在那个小巷中的时候,我因为中弹了的缘故,所以林凡从头到尾一直抱着我,也不知道这个魂淡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一直占我的便宜。”李蒙是什么人?那绝对是妥妥的火爆脾气,如果说刚才被雪雅唬住是因为没有想到,那么现在李蒙说出这些就纯碎是为了刚才的手气而反击了…
要知道李蒙可是军人,她可是不会像雪雅那样卖萌娇羞的,她想到什么,那就是直接说出来了。
听到这里,林凡脸上的肌肉再一次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林凡忍不住在心中咆哮着:当时那种危急的情况,谁想过要占你们的便宜啊!!!山洞里谁把你怎么样了啊你说的跟自己真的被那啥了一样!我不就是晨勃的时候顶了你一下吗!!!那天在小巷中谁一直抱着你谁一直占你便宜了!我不就是一直扶着你吗!!!
能不能不要添油加醋,还能不能愉快的在一起玩耍了…
在心中不断发出咆哮的林凡,忽然一愣,然后便有一种想要钻进被窝没脸见人的冲动,那天在山洞里顶了她的事情,原来雪雅是知道的啊…
林凡顿时间感觉自己的脸上有点烫…
“挺热闹的啊,看来你们是不知道,我和林凡是如何认识的了。”
就在李蒙和雪雅刚刚开始展开了很激烈的,言语温柔却又暗藏斗争的交锋时,病房的门被忽然从外面推了开来,声音清脆,并不是很响亮,但却足以让病房内的三人听得很清楚,看着屋内的三人纷纷转过头看向自己,这道声音再次响起:“同生共死共患难?想必都知道不久前的L大操场的爆炸吧?就是那天怀采薇在L大举办演唱会,是林凡的救得我哦~如果要说危难共患难什么的,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们说一说我和林凡的故事呐…”
病房那扇门,是苏倾城推开的,她的脸上很平静甚至带着一抹平易近人的微笑,然而从她那双看着李蒙的眼睛当中,却是可以看到隐藏在深处的些许严肃和不悦。
她提着一大堆东西站在门口,有保健品,有水果,有睡衣和拖鞋一类的生活用品,甚至怀中还捧着一把鲜花,看得出苏倾城来这里之前并没有特意打扮过或者怎么样,素颜的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并不是很短但也没有那种中年妇女长裙的繁琐味道,裙摆刚刚到膝盖,看起来给人一种大家闺秀极其有气质的那种美感。
从额头上一层细密的汗迹上可以看出,苏倾城虽然肯定是一路快走来到医院的,而且也不知道拎着这么多东西走了多远的路。
就在这时,林凡才注意到原来门外站着的并不只是苏倾城一人,还有着一道略显靓丽的身影,林凡看向这道身影,却是无来由的多了一股熟悉的感觉,短暂的几秒钟之后,看着那个穿着打扮非常性感时尚的美女,林凡这才想到,原来这个美女便是L大开学的时候,林凡和赵云等人在饭店聚会,看到的那个美女,童倩。
也是告知林凡,俞东的女朋友孙梦为什么会自杀的人。
……
拜金女。
这三个字是很多人是童倩的人在背后谈及她的时候,给予的评价。
这个词语并不好听,甚至是有些刺耳的,但不管别人背地里如何用多么重的语气说出这三个字,童倩从未反驳过。一来是因为她觉得和那些人去争辩纯碎是浪费时间,二来则是童倩觉得这个词语并没有歪解或者说错什么。
她就是拜金,她就是喜欢有钱的男人。
童倩自己都承认这些,从很久很久以前,十六七岁的时候,童倩的初恋,是在学校里开始的,那时候的童倩刚有些小荷初露尖尖角的样子,受到了很多男孩子的追捧,初恋是和一个家庭条件并不怎么样的男孩谈的,然而也仅仅只是谈了不到半个月而已。
因为童倩发现,自己为什么要和这个家庭条件并不怎么好,而且人长得又不怎么帅的那还谈下去呢?围绕在自己身边的那些男孩,哪一个不是人长得又帅家里又有钱?所以童倩义无反顾很干脆的就把那个家里条件不怎么好的男孩甩了。
这个思想,从十六七岁的时候便在童倩的内心当中深深地埋藏了下去。
在很多人看来,童倩这种思想是很偏激的,为了金钱而去甩开真爱,但是在童倩看来,这个社会是非常现实的,为了真爱就要去吃苦,为了真爱就要去每天挤公交每天辛辛苦苦的上下班,那还不如不要这份真爱。
拜金女,就拜金女好了,在童倩看来,她有着拜金的资本,她长得好看,身材又好,家里父母又是政府官员,这无论哪一条来看,她童倩都不可能将终生幸福交给一个普通的年轻小伙子的。
在她看来,自己最少也要找一个家产过亿、年少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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