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永远不会。他对我不好,我恨他。而且他抢走了孩子的抚养权,却对孩子不管不问,如果不是有孩子,我不可能跟他联系的!”
她信誓旦旦,指天指地的跟我赌咒发誓。
那天晚上,我们和好了。而且,她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温柔,都顺从,都讨好。
当她跪下去的时候……我跟她说:你不用这样……
她摇摇头,温柔地环住了我。
接下来两天都是周末,我们两个,像久别胜新婚的小夫妻一样,白天黑夜地腻在一起。
她对我提了两个要求:
1,下周就去登记结婚,她想要安定,她等不及嫁给我了;
2,她女儿接下来要做手术,急需一笔资金,她希望我能借给她,她用自己的工资分期还给我。
第一条,我自然是同意的。当时我觉得,之所以现在有这么多问题,都因为她还不是我确定的妻子,才引得人家欺负她;
至于第二条,我认为,她过了门,是我的老婆,那她的女儿,自然也是我的女儿。救自己女儿的命,那不是一个当爹的理所应当做的事情吗?还借钱?开什么玩笑。
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负,你看看我,我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想啊,如果陈曦这时候说的关于前夫和孩子的事情是真的,那么她在最早的时候,哭哭啼啼、痛苦万分地跟我坦白的那个所谓的有妇之夫又是谁?
网上有句很流行的话是这么说的:
她那时还太年轻,不知道命运所馈赠的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我自认为已经不再年轻,可能是因为我在女人这块阅历太少,所以才被她骗得七荤八素吧。
总之,我们在那个星期,就登记结婚了。
户口本还是我从家里偷出来的,我爸妈肯定不会同意如此轻率的登记,毕竟我们家,你知道的,多少有点钱,而有钱人在这方面会格外谨慎。我爸妈对未来儿媳,那肯定是要查一番背景再做决定的。
说白了,我爸妈对我结婚的态度就是:玩,随便你;但动真格,必须要请人检查过背景。
但恋爱里的人,哪顾得上这些清规戒律啊。
而她的户口本,是早就准备好的。
现在回过头看,有用的线索,要多少有多少。可当时的我,只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好处去想。
登了记,我们成为合法夫妻。这是我的初婚,不论结局如何,我会永远记得这个初婚纪念日。
我也很担心她女儿的病。
登记后,我认为我已经是她女儿的合法父亲,我有责任也有权利照顾孩子了,就请假跟她们娘俩去了一趟医院。
相约去医院做检查的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陈曦的女儿。
小姑娘小名叫倩倩,长得跟陈曦很像,大眼睛长睫毛,像精致的洋娃娃。
很不幸,白血病。
我托朋友联系了很难挂号的一位专家,专家建议从现在开始住院治疗。
在专家的诊室里,她一直在哭。
那些关于病情的诊断和看法,可能她早就烂熟于心。她不需要等着专家再给她重复一遍,她知道她女儿的状况有多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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