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拿我的阿鼻、元屠干了什么?”冥河老祖气得都快要爆炸了。
说实话,就算是两把剑被抢走,归还之日遥遥无期,他也没有这么愤怒,毕竟陈修在“借”走阿鼻、元屠的同时,也留下了燃灯的“尸首”,成圣契机不一定就比那两把剑差,他能接受。
再者说,陈修也是一位剑道强者,拿走了阿鼻、元屠也不算辱没。
加上自己的心思都放在了成圣上,即使被强行借走了两把剑,冥河老祖也没有多生气。
至少没到怒不可遏的地步。
但是现在,他怒了,怒火冲天:这才借走多会儿,回来的时候两把剑就都碎了,只留下两个剑灵,还灵性大损,几乎可以说是废了,重新炼制都修复不好的那种。
如果有能力,他真想把陈修的肠子给拽出来,缠住他的脖子用力一勒……
可是,他打不过陈修。
只能无能狂怒。
不过,在愤怒的同时,他也好奇,陈修到底拿那两把剑干了什么?
难道是拿去捅太上老君炼器用的八卦炉了?
“我也没干什么,就是拿着它们,去跟一个大能交手,然后就这个样子了。”陈修说:“两把剑都刺到了人家身上,结果被他身躯一抖,直接给震成了粉碎,往回抽都来不及。”
此话一出,原本波涛汹涌的血海,立刻平静了下来。
冥河老祖凝聚出一道投影,皱着眉头说:“难道,你用它们跟圣人打了一架?”
若是圣人,震碎了阿鼻、元屠,也不奇怪。
那种超出常理的强大存在,究竟有多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外人只需记住:圣人之下皆为蝼蚁。
想到这里,对于成圣,冥河老祖的执念更大了。
“没有,我拿它们打的是玉帝,准圣巅峰而已,还没成圣。”陈修说。
半步圣人差了半步,严格来说依旧是准圣。
半步之遥,便是天差地别。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冥河老祖瞪眼说:“区区准圣,就是直接把两把剑给他,让他去销毁,他也得熔炼个几百年,怎么可能直接给震碎?”
开什么玩笑,那可是杀道至宝,先天灵宝级别。
放眼整个三界才多少件?
怎么可能被一个准圣给毁掉,还是在战斗中,硬生生震碎。
他无法相信。
“混元十二重天,半步准圣。”陈修说。
冥河老祖立刻不说话了。
许久之后,他才开口道:“紧那罗只是十重天,十一重天的如来可以轻松击败他,而十二重天,还在如来之上……同为准圣,差距真的那么大吗?”
不知为何,他突然有些挫败。
如果圣人的基础就是混元十二重天,那岂不是说,就算没有了圣位,自己也不是任何圣人的对手?
自己身化血海,是不是真的错了?
“非常大。”陈修说:“不过,单纯的混元十二重天,还是没办法轻易震碎先天灵宝的,这阿鼻、元屠之所以会碎,还是因为我的力量施加在它们身上,再加上玉帝的力量,相互叠加不堪重负了。”
先天灵宝承受混元十二重天的力量,其实还是可以的。
但问题是,阿鼻、元屠即承受了玉帝的力量,也承受了陈修这份力道准圣的力量。
两者相加,已经超出了混元的界限,自然难以承受。
“玉帝?昊天都到了那个地步吗?”冥河突然很后悔当初没去紫霄宫听道祖鸿钧讲道。
“道祖的弟子,无论真传还是记名,没有弱者。”陈修说。
他都不忍告诉冥河,王母用天规地律布阵,也能轻松收拾他。
时代一直在进步,有时候错过了变强的机会,也是一种削弱——当初混元九重天的冥河老祖,应该是三界最强准圣之一,在龙凤大战之后不久。
然而紫霄宫讲道之后,大量强者斩三尸,斩一个就是三重天。
到达九重天简直不要太容易。
“行,我可以把‘业火红莲’借给你,但你也要帮我一个忙。”冥河老祖一咬牙说:“如果不帮,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会在死前把它丢进虚空混沌,让你得不到!”
闻言,陈修直接寻常:“什么忙?”
“把我从血海斩出来,我被这个‘不死不灭’的枷锁禁锢太久了!”冥河说。
“行吧!”陈修点头。
身化血海不死不灭,确实挺厉害,但限制也确实大。
亿万岁月不得寸进,究竟是赚了,还是亏了?
若是继续故步自封,当有一日,三界强者走到“本源”层次,顶着人物堪比圣人之时,他冥河还算不算强者呢?
恐怕不算了吧?
就算是现在,如来、无天那些后起之秀,也猛的不要不要的。
而陈修,论年龄还不到一千岁。
“不用完全斩断,我帮你开几个口子,你自己冲破枷锁,然后收回血海的力量,凝聚‘混元金身’就可以了。”陈修说:“一旦有成,比玉帝肯定不行,持平如来跟无天,还是没有问题的。”
说罢,一剑斩出,洞穿了整个幽冥血海。
……
另一边,玩家们还在攻打血海副本,并在血海岸边,发现了大量游荡的亡灵——那是地藏故意放出来的地狱恶鬼,用来给玩家打,增加经验。
相比于菩提跟后羿,地藏相对而言,要冷静许多。
他不是身处绝境,也不是恨意滔天,只是顺从后土的决定,投靠陈修。
因此看问题有种置身事外的超然,看得很明白:依靠常规力量,就算自己也到达力道准圣层次,也不过与如来相等,无论攻打天庭还是佛门,都不稳当。
哪怕圣人不出,都不稳。
因为自己几人不是无天,一旦攻打佛门,那平时低调的孔雀大明王等高手,未必就会坐视。多宝、乌云受圣人留下的禁锢限制,也无法坐视,纵然能抗拒一二不对陈修下手,对其他人却未必能手下留情。
总体来说,胜算并不大。
再加上当今时代,...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