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薛晴八岁。
薛晴有个叔叔,住在另一座城市。她十分清楚地记得,那是腊月二十八,叔叔和婶婶带着六岁的弟弟赶到老家来一起过年。
弟弟长得十分招人喜欢,肉乎乎的小脸儿,圆溜溜的眼睛,和叔叔特别像。更让人高兴的是,弟弟并不像其他的熊孩子淘气或者磨人,相反地,他十分懂礼貌,行为上根本不像一个六岁的孩子。
薛晴虽然大他两岁,但是行为上“正常”多了。东北有句俗语,叫“七岁八岁讨狗嫌”,意思就是七八岁的孩子正是调皮的时候,也是让父母最抓狂的年纪。没错,薛晴虽然是个女孩儿,但七八岁的时候,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假小子,男孩儿能做的,除了站着撒尿,没有她不能做的,隔三差五就会有邻居跑到家里来投诉,这让薛晴的爸妈十分头疼。
正因为这样,弟弟的到来让全家人的目光全都转移过去了,只留下薛晴在一旁愤愤不平。弟弟还没上小学,但是会的东西特别多。家人轮番上前出题考他,他都用清脆的声音一一作答,让全家人十分地欣慰。
不过,弟弟对这些人似乎有些抵触,毕竟年龄差太多。相对这些长辈,他更喜欢薛晴。
“妈妈,我要和姐姐一起玩儿!”弟弟奶声奶气地说。
婶婶笑眯眯地把他抱到薛晴面前,说:“小晴,帮婶婶看一会儿弟弟好不好?”
薛晴有些厌恶,但是又不肯说出来,只是把脸别到一边。
“这死孩子,你婶儿和你说话呢!”妈妈走过来狠狠扯了一把薛晴,她还是动也不动。妈妈有些尴尬,赶紧往薛晴手里塞了五块钱,说:“去,带弟弟买吃的。”
薛晴看了看手里的五块钱,终于点头了,拉着弟弟走出了门。
“买完东西赶紧回来,外面冷!”妈妈在身后大声地嘱咐着。
“姐姐,一会儿回去咱们一起看动画片啊?”
“姐姐,你明天不用上学吗?”
“姐姐,我给你讲故事吧!”
一路上,弟弟就这样一次又一次讨好着薛晴,可是一次又一次换来薛晴的冷眼。
薛晴很不喜欢他,因为他把本属于自己的宠爱全都抢走了。
此时,薛晴看着手里的五块钱,忽然有些担心:“如果到了商店,他要吃的东西太多,自己岂不是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于是,她忍下心中的妒火,和气地说:“弟弟,要不你先回去吧,姐姐买了东西拿回去给你!”
弟弟摇了摇头:“我自己不敢回去。”
薛晴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不过很快,她又有了一个新方案。
“咱们俩玩儿躲猫猫啊?”薛晴笑眯眯地说:“我躲你抓,抓住的话你要什么吃的我都给你买!”
弟弟看了看她手里的五块钱,咽下口水说:“好,姐姐别躲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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